
天津市代理記賬業務規范依據《會計法》《代理記賬管理辦法》等法規制定,旨在保障企業財稅合規,具體規范如下:
**一、資質與人員要求**
1. 代理記賬機構須取得門核發的《代理記賬許可證》,并在天津市市場監管局完成備案。
2. 專職會計人員需持有初級以上會計職稱,且完成年度繼續教育,主管負責人應具備中級以上職稱或3年以上從業經驗。
**二、服務內容規范**
1. 根據企業性質(小規模/一般納稅人)建立合規賬簿,嚴禁設立“兩套賬”。
2. 審核原始憑證真實性、合法性,對不合規退回并要求企業補充。
3. 按時完成納稅申報(增值稅、企業所得稅等),協助企業完成匯算清繳及稅務稽查應對。
**三、業務流程管理**
1. 簽訂書面合同,明確服務范圍、保密條款及雙方責任。
2. 企業需按月提供、、費用單據等原始資料,交接時簽署《資料交接清單》。
3. 記賬流程需遵循“審核-錄入-復核-歸檔”標準,賬務差錯率不得超過1%。
**四、檔案與信息安全**
1. 會計憑證、報表等資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,電子檔案需加密備份。
2. 嚴禁泄露企業財務數據,離職人員須簽署保密協議。
**五、責任劃分**
1. 企業需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、完整性負責,若因引發稅務風險,由企業自行承擔。
2. 代理機構因操作失誤導致企業損失的,需按合同約定承擔賠償責任。
**附則**
天津市代理記賬機構需定期接受門檢查,違規行為將面臨罰款、暫停執業資格等處罰。建議企業優先選擇納入“天津市代理記賬行業協會”會員單位的正規機構合作。
(全文約450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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